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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能源局發布:可再生能源綠證核發最新規定(附實用指南、光伏綠證申領全流程)
          日期:2023-10-09   [復制鏈接]
          責任編輯:sy_luxiaoyun 打印收藏評論(0)[訂閱到郵箱]
          國家能源局關于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核發有關事項的通知

          國能發新能源【2023】6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入能源局,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有關發電企業,有關電力交易機構,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電力規劃設計總院:

          為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發改能源〔2023)1044號,以下簡稱《通知》)有關要求,經研究,現就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簡稱綠證)核發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負責綠證相關管理工作。

          二、國家能源局電力業務資質管理中心組織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核發綠證。國家能源局電力業務資質管理中心負責綠證核發,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配合并提供技術支撐。

          三、各電網企業、電力交易機構、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項目業主),應積極配合做好綠證核發相關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認真做好項目建檔立卡、賬戶注冊、電量信息報送等工作。各有關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壓實責任、形成合力,按照《通知》明確的任務和要求,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推動全社會綠色電力消費水平不斷提升。

          國家能源局

          2023年9月7日

          (主動公開)

          抄送: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生態環境部、國家統計局,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3年9月12日印發

          此前,8月3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

          根據通知,分布式光伏相當于每度電額外補貼4分錢。這對于光伏行業來說,算得上一個重大利好消息。小編整理了評論區關于綠證的幾點疑問。

          1、什么是綠證

          綠證"是指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是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的“電子身份證”,是對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所發綠色電力頒發的具有獨特標識代碼的電子證書。

          2.誰可以申領“綠證”

          對全國已建檔立卡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所生產的全部電量核發綠證,實現綠證核發全覆蓋。

          3.綠證怎么申領

          綠證由國家能源局核發,申領綠證,可登錄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臺。在平臺進行注冊登錄;個人發電項目也可在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建檔立卡。

          綠證核發原則上以電網企業、電力交易機構提供的數據為基礎,與發電企業或項目業主提供數據相核對。


          4.綠證怎么交易

          綠證的交易依托中國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平臺、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開展綠證交易適時拓展至國家認可的其他交易平臺。

          對于已申領綠證的個人/企業,交易綠證可登錄中國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平臺等進行認證交易。



          5.綠證交易次數

          根據三部委最新《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現階段可交易綠證僅可交易一次。

          6.綠證交易方式

          綠證交易包括雙邊協商、掛牌、集中競價三種方式。

          光伏綠證申領全流程

          一、光伏發電項目建檔立卡流程

          1、戶用自然人光伏發電項目建檔立卡


          2.發電企業建檔立卡

          3.能源主管部門及電網企業賬號

           
          二、綠證申領:

          運行信息填報

          項目并網發電之后,應于每月月底前在信息平臺填報上月的運行信息,在項目信息填報中單擊項目名稱,選擇“項目運營”,點擊要填報年月對應的“填寫”按鈕,按照說明填報具體信息,并上傳所屬項目上月電費結算單、電費結算發票和電費結算銀行轉賬證明掃描件。對于共用升壓站的項目,需提供項目間的電量結算發票及其他證明材料。

          企業在獲取上月項目的結算電量信息后,應在“項目運營”菜單下及時填報上月的運行信息。

          月度運行信息填報完成提交后,由信息中心進行審核確認。

          綠證權屬資格登記

          已在信息平臺注冊的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目錄內的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不含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企業,完成運行信息填報后可以通過信息平臺申請證書權屬資格,在項目信息填報界面中單擊項目名稱,并選擇“權屬資格登記和綠證申領”標簽下的“權屬資格登記”,在線提交證書權屬資格審核所需文件,主要包括企業營業執照、企業法人或授權代理人身份證。登記申請需經信息中心審核通過后方可具備綠證申領資格。綠證權屬資格登記審核通過后,無需再次登記。

          綠證申領

          具備綠證申領資格的項目,點擊“權屬資格登記和綠證申領”標簽下的“綠證申領”,可選擇已通過月度運行信息審核的月份,進行綠證申領工作。

          三、綠證核發:

          1、 核發標準:

          陸上風電和光伏發電項目(不含分布式光伏發電)按照與電網企業(售電企業或用戶)實際結算電量,每MWh(即1000KWh)結算電量對應1個綠證。不足1MWh的電量部分,將結轉到次月核發。

          2. 核發原則:

          信息中心及時對企業填報的月度運行信息、綠證權屬資格證明文件(企業填報結算單、銀行轉賬單、電費結算發票等)等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核實,核實方式包括與電網企業(售電企業)、地方政府、統計機構等單位數據進行復核,抽樣現場調查,必要時請第三方機構核查等。

          3. 核發依據:

          電量結算單、電費銀行轉賬憑證、結算發票掃描件。

          政策文件支持:《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發改能源〔2023〕1044號)

          4. 綠證轉讓后,相應電量不再享受國家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資金補貼。

          原標題:國家能源局發布:可再生能源綠證核發最新規定(附實用指南、光伏綠證申領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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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國家能源局、光伏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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